Monday, 06 July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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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的三個星期日都和兩個家姊出街,大家姊三個月後要結婚,
我們不是看婚紗、晚裝,就是姊妹裙。
款式多不勝數,令人眼花撩亂。
還有質料不同,顏色不同,穿出來的感覺也不盡相同。
結婚呀,真的有很多東西要煩!

而下午茶時間呢,不是譚仔,就是昨天的pizza hut。
我依然是吃完就幫忙拿東西走的人,即使出旺角的車費,也不用我付。
我拿著唯一的東西----錢包 和她們出去,卻一分錢也不用花。
也許我應該覺得幸福的,有兩個姊姊付賬。
小時候的我覺得這是理想當然,
但現在人大了,畢竟也過了差不多兩個十年。
而我依然只懂花她們的錢,卻不會自己掙。
除了兩個姊姊,還有他,她,他。
給我錢買電話,給我錢考完試去玩,給我錢放榜後去散心,玩樂。
可是,我不知道將來能否把花在我身上的錢還給他們。
未來,誰知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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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(5)
嘿~~~你騙誰呀!!才過了差不多兩個十年??!!
這錢你是不用還的~~~不過你可以把錢花在她們的孩子上呀!!
嘿嘿!! 咁巧合!!
我大家姐三個月後都結婚哦~!!!
恭喜!! 恭喜!! XD~
@loshukhan - 我沒有騙誰呀.我是20歲 !
"把錢花在她們的孩子上"..你是說像你姑姐那樣把錢花在你身上嗎?.
@aulaiwah - 恭喜!! 恭喜!! to both of our sisters
@just_kwan - 是也~~~~也正如我們現在也開始益好多好野給表弟妹....
所以嘛~~歷史是不斷重演的!!hahaha~~~
也可以說~~我地都系為左我們未來的仔女遮.....哈哈哈